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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卸心理是诱发重特大事故的根源

      责任没有“空窗期”。在其位尽其责,容不得丝毫懈怠。正如习近平所说,“看一个领导干部,很重要的是看有没有责任感,有没有担当精神”。安全生产上,不管什么岗位,一旦推卸责任,事故、隐患就会屡屡发生。
      责任意识是一种自觉意识,也是一种传统美德。责任是一种能力,又远胜于能力,责任是一种精神,更是一种品格;责任就是对自己可能并不喜欢的工作,毫无怨言地承担,并认认真真地做好,这就是责任。“一个和尚挑水吃,两个和抬水吃,三个和尚没水吃”的寓言故事再熟悉不过了,故事里的三个和尚如果有一个能主动去挑水或任意两人去抬水,都不会出现没水喝的情况。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错觉,认为责任不在自己,总有别人可以推,可以靠,以致都没水喝。联想安全责任,有些人常常把“安全生产,人人有责”挂在嘴上,而在实际工作中却往往变成了“本人无关,他人负责”,显然正是陷入了“三个和尚没水喝”的迷局,诸如“那是领导操的心,那是安全管理人员的事”等等现象时隐时现,当看到违章行为时,总是“睁一只眼,闭一只眼”。由于缺乏安全以“我”为本,主动尽责的思想,很难将安全责任与自身责任紧密联系在一起,就是不想自己应尽的职责,致使安全责任出现真空和盲区,结果是“三违”难除。
      安全工作要做好,最重要的是落实安全责任,任何不负责任的推诿行为都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。今年4—7月,博联公司相继发生了三起人员伤害事故,或是违章指挥、冒险作业,或是疏忽大意、安全意识淡薄。究其根本,还是责任心不强,存在主要领导安全生产履职不到位现象,安全管理制度难落实,各级管理人员未能有效承担自己的安全职责,员工安全意识淡薄。特别是在集团公司通报批评之后,仍然发生了“10.10”事故,尤为让人痛心。
      人都是有惰性的,害怕承担责任,保护自己的利益是人的本能。在企业里,在安全生产上推卸责任却可能造成事故和隐患。马和“8.16”事故,教训惨重,暴露了制度设计不合理、制度落实不到位、岗位培训不到位、当班人员不在岗等,其中最主要的还是责任意识缺失,在其位不尽其责,安管防线全线崩塌。历数历年来的安全事故发生的成因,安全教育走走形式,隐患整改做做样子,当事故发生之后,或是这个当事人素质不好、或是客观意外难以防范,总有找不完的理由。而一个有责任的员工,会在保护好自己的同时,提醒同事注意安全;一个有责任感的人不会对隐患视而不见,他会及时采取各种措施消除隐患,保护单位的安全。
      在我们身边遇到的大小事故中不难发现,任何事故都有一个由小到大、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。有时候,工作中一个小小的疏忽和不严谨的操作,都有可能导致一场重大事故的发生。在实际工作中,我们要勇于承担,不推卸不逃避,从自己的事做起,及时处理好不安全因素,避免事故灾难的发生;而不是找同事的原因,制度的原因,环境的原因,社会的原因,客观的“我”的原因。公司现有轮渡、港口、修船等产业都是高风险行业。在风险面前,不管是不是自己的责任,都要能够以勇于负责的精神,去沉着地面对并进行冷静的思考,周密的筹划和精心的运作,将风险降到最低程度。
      安全要常抓不懈,要求每个工作点、面都要时时刻刻有人负责、监督、检查,保证安全时时有人管。只有全体工作人员共同负起责任,“我的安全我负责,你的安全我有责,单位安全我尽责”,遇到问题不逃避不推卸,才能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,才能确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,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地进行。(汤志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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